章七批评柏拉图之"数"观念:(一)如一切单位均可相通,这只能有算术数,意式数不能成立。1080b37-1081a17(二)如为不可相通则算术数与意式数均不能成立。——数不能照柏拉图学派所主张的方式为之创制;这必须由诸"一"的连续加法制数。-1081b34(三)如同一数内诸单位可相通,而各数间诸单位则互不可相通,结果亦属荒谬——以10,以4,以2、3为例——综结,诸单位应无种类之别。-1082b38
章八单位怎能于质与量致七差异?1083a1-1083a17批评斯泮雪浦——批评齐诺克拉底。-1083b8毕达哥拉斯学派之传统观念亦有其困惑之处。-1083b19故数非独立实是——若为独立存在之数,(一)试问各单位如何由未定之两衍生,(二)试问此数为无限抑有限:(甲)无限非实是;(乙)若为有限,其限何在?以十为限是荒谬的。-1084b2关于单位性质之诸疑难。-1085a3
章九以"大与小"诸品种为物质原理创制几何对象之诸困难。1085a3-1085a23意式论之一般困难[旁涉]。-1085a31以相似于"单与众"的原理创制几何对象,其困难相同。-1085b4以"单与众"制数同样不合适。众为有限抑无限?-1085b21点如何创制?-1085b34综结对于数论之批评。-1086a27关于意式论之批评——苏格拉底之定义普遍不离个别,意式论者则使之分离而独立。-1086b14
章十本体的第一原理为个别性抑普遍性?答案:潜能不离实现,普遍不离个别。1086b14-1087a25
卷十四 继续批评意式论与数论
章一各家应用对反为第一原理;但诸对反不能作为第一原理。1087a26-1087b5柏拉图学派应用"元一与众多"对反之诸品种为第一原理,颇为混淆。-1087b33"元一"或"单位"为一计量而涵存有底层事物,不是一个本体;与此相似,"不等"和"大与小",由量性而入于关系范畴者,也不是一个本体。-1088b14
章二永恒本体不能由要素组成。1088b14-1088b35柏拉图学派以"虚假"论"其是",以"非是"符"众多",其目的在解释实是之为本体,何以由一〈单〉而成多〈众〉。-1089a32但他们于实是范畴与量范畴间的疑难始终未能交代清楚。——"非是"作潜在论方可成为物质要素。-1090a2批评数论:数何必独立存在?-1090a16
章三继续批评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数为独立实是之理论。1090a16-1090b2点线面亦不能为独立本体。-1090b14。斯泮雪浦的理论于实是土不能贯通——齐诺克拉底的理论无以解释可感觉宇宙。-1090b31柏拉图并未说明算术数的独立存在。——如数为永恒事物,便不应为之设立创造过程。-1091a22
章四有些人认为善是自然进化之产物;另有人以善为第一原理;古诗人与麦琪多主于善;善确为第一原理。以善为"元一"与以善为列数均属荒谬。1091a22-1092a5柏拉图学派理论体系的四个基本错误。-1092a8
章五对于斯泮雪浦的反对意见。1092a9-1092a21数怎能由其要素制成?-1092b8数何得为事物之因?-1092b26章六检查数的附会而予以说
_分节阅读_48
明。1092b26-1093b7事物之有数每可相比拟,但可比拟的事物间并无因果关系。-1093b21意式数甚至于不能表示事物间的比拟。所以柏拉图学派之哲理多谬。-1093b30
译者附志
(一)形而上学(哲学)的编次
(1)"形而上学"(哲学)是"亚氏全集"中的重要著作。
在早期希腊诠疏中,这书名有两种解释。其一,叙明安得洛尼可(盛年约公元前40)在编纂亚历遗稿时,把这若干草纸卷汇次在"物学"之后,他于书名有所迟疑,姑尔签为GαμEGαGαψKσιJα"次于物学之后若于卷".拉丁编者省去冠词就成为Metaphysica,此字一直为西方各国译文所沿用。另一解释出于克来孟。亚历山大里诺,他把这一个书签题词肯定为一门学术专名。亚氏在本书内称物学为"第二哲学"(1037a4),克来孟就解释这里所讲"第一哲学"为"超物学".中国旧译据此作为"形而上学".亚氏在这书内反复提示彼所论述为"第一原理"(πρωGηαρJαι),为"智慧"(σHψια),为"哲学"(φιMHσHψια),为"神学"(θEHMHιJη)[亚氏所谓神学类似天文哲学(1026a20),异于宗教上的神学]。安得洛尼可当初倘就标举"哲学"为题名,实际上是允当的。
(2)古希腊思想的发展渊源于"神话"(μKθHI),故常含混地称神话学家为哲学家(982b19),含混地称"神话"为"哲学"(1000a9)。使哲学脱离诗与神话而具有明晰的内容,成为庄严的名词,正是苏格拉底——柏拉图——亚里士多德所从事于学术研究的方向。亚氏把学术分为(一)理论,(二)
实用,(三)生产三类。理论学术指(甲)物学、(乙)数学、(丙)哲学。实用之学指政治、经济、伦理等。生产之学指各种技艺如建筑、医院、体育、音乐、雕塑、图画以及缝衣制鞋等。他所谓"物学"包括一切有生与无生物,包括生理与心理、地质与气象,也就是"自然哲学".技术上的理论部分,如建筑用力学,他抽象为"运动";音乐用声学,他抽象为"数";图画用光学,他抽象为"线"(1078a16);这些就分别归之于物学、算术与几何。他把天文列在数理之内(有时也在物学著作中讨论),而称之为最接近于哲学的一门学术。希腊当时于这些学术都已相当发达。
(3)柏拉图在"理想国"中曾设想要有一门学术来贯通各门学术。亚氏既博习古今,兼综百家,对于这样一门学术重加思考,毕竟把"哲学"的轮廓规划了起来。我们现在看本书卷B中所提十三类哲学问题也许觉得无可矜尚,但想到当时人类抽象与综合能力方在萌芽,要从混噩的事例中,开始分析出条理,确属困难。亚氏的学术分类在西方实际上沿用到近代;他把哲学列于三种理论学术之先,称道这门学术为最高尚精确的智慧,为学术研究树立基本原理(卷A第二章,卷E第一章)。他说哲学家尽知一切事理(1004a34),而各门学术各研究它自己所划定范围内的实是(1025b7)。于是他标志了哲学研究的对象为"通则"与"本体".通则(αξKKμα)为一切学术所应共同遵循的"公理",本体(HKσια)
为一切事物与其演变所不能须臾离的"实是"(GHHF)所寄托。
(4)希茜溪"亚氏书目"中列有"物学后编"十卷,这可能是现行十四卷本"哲学"中YrAAnCCVUB这十卷。其余四卷,(一)a卷象是后来插入的,其内容易于A零之为哲学导言,而是一般理论学术的序引。(二)B卷在希茜溪"书目"中另作单篇,称为"词类集释".(三)K卷,上半是BΓE的缩本,或为这三卷先草拟的纲要,下半为"物学"卷二、卷三、卷五的简编。K卷文理不是亚氏式的,象是门弟子的剳记。(四)D卷与它卷不相关联;可以作为论"宇宙总因",或"原动者",或"邦感觉本体"的一个专篇。
十卷中,A是完整的专篇。BAE可能是一组。ZHC为本体之学的正文。另一组,M卷似乎初意在改订N卷,写成后,因内容有异,遂一并存录。Ⅰ卷象导一单独的补编。其各卷内文句分析,写作的先后并不与卷次相符;A、B、K上半,A(除第八章外),N当先草成;全书各卷时间相隔盖二十年。A卷与M卷批评柏拉图学派意式(理念)论颇多重复;A卷行文亚氏犹自侪于柏拉图学派之间,M卷则已是亚氏晚年自外于柏拉图学派的语气了。希腊诠疏家如亚历山大(Alexander)与阿斯克来比(Asclepius)都认为"哲学"这本书是欧台谟(Eudemus)汇合他老师有关上述各主题的若干专著与讲稿所辑成。各卷间每互有关照的文句;这些可能是亚氏生前自行添补的,也许是后世编纂者加入的。
(二)本书注释
(5)汉文译者凭形而上学(哲学)的希英对照本及英译本(参看附录"参考书目"Ⅱ,3)与积累的诠疏,得以厘订章句与错简,校读异文与异释,求取全书的通解,考订了学术名词,翻出这本二千三百年前的著作。译文所附注释大别为四类:(甲)依据陈规,凡辞旨(子)与原书它章,(丑)与亚氏其它著作,(寅)与柏拉图各书,(卯)及诸先哲诗歌、戏剧或残篇有关者,为之记明出处。(乙)有关史迹、事例、以及名物度数,其旧传诠疏加以简释;间亦取用近人新解。